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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1)获得省(广东省委、省)部级以上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
(2)获得东莞市委、市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的;
(3)在驻莞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二、三等功,退役后在莞工作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
(4)近5年由我市人力资源部门推荐参加国家、广东省或我市人力资源部门主办或与部门、行业组织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的。
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1、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即“两个5年”入户,申请人符合持东莞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并在我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的可申请入户我市;
2、同时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可一起随迁。
申请时需提供申请人和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相关关系证明及入户地址证明材料到入户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需要什么材料?
1. 基本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社保卡、劳动合同/营业执照,迁入自有房产提供《房屋产权证》/《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2. 资格资料:对应上面的入户方式,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例如:《毕业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术资格证书》等。
以上根据2020年东莞入户政策调整,东莞入户郭昭宾 总结的简洁经验版,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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