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坡科技型中小企业代办,科技型中小企业代办 |
面向地区 |
《意见》提出六个方面任务举措。一是大力集聚创新资源,吸引培育创新人才,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意见》特别强调要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在国家高新区内创新创业,通过众创、众包、众扶、等途径,孵化和培育科技型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
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企业竞争力,为推动发展、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规模。 完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建设。加强化众创空间在地区和细分领域的梯次布局,推动化众创空间提升服务能力,在若干行业领域推动建立孵化器联盟,支撑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孵化。
强化考核评估导向。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孵化情况列入国家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及创新型省份、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市)等相关评价指标体系。
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扩大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库入库规模。强化科技创新政策完善与落实。加大政策激励力度。推动研究制订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科技型初创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新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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