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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出条件准入入户申请时,应完整提交以下基本资料:
1、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广东省居住证(属于引进人才的,提供企业出具的引进人才证明,可不提供广东省居住证)。
2、在莞就业、经商证明材料。
(1)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且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在莞登记注册(用人单位在莞登记注册情况通过信息系统对接口直接查询审核);
(2)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经商的,提供设立组织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代理制保险营销员,通过核查其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情况作为在莞从业的依据。
出生入户。
申请人为小孩办理出生入户时,需提供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和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查询个人在莞居住时限和缴纳社保时限。
群众在申请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前,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前查询自己在莞居住时限和缴纳社保时限:
1、查询在莞居住时限:携带个人身份证到居住地镇街各警务区查询;
2、查询缴纳社保时限:通过手机查找关注“东莞社保”公众号,实名认证登陆后,在“个人查询”栏目中的“参保险种”项目下,即可查询到个人的养老险种参保状态及参保月份。
申请入户的企业人才须具备条件
1、基本必要条件
a、在东莞市有稳定居所(拥有房产、租住或者在单位宿舍居住等),已办理暂住证或者居住证;
b、身体健康;
c、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d、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e、纳入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
f、缴纳社会保险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共有十条,根据你的情况来讲,相关的有:
a、取得广东省劳动保障厅颁发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年龄45周岁以下;
b、取得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或东莞劳动局颁发的《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本省户籍的(广东省非东莞市)须缴社保5年,外省户籍的须参加社保10年,35周岁以下。
必需提供的基本资料
1、□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 □广东省居住证 或 □《东莞市引进人才证明》。
2、在莞就业、经商证明材料(四选一)。
(1)□在莞就业,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在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已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3)□经商,已提供设立组织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已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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