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矿用防爆记录仪,矿用本安型音视频记录仪,矿用防爆记录仪,矿用音视频记录仪 |
面向地区 |
防爆记录仪使用人员应当在每天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记录仪记录的声像资料传输到记录仪信息采集工作站,按照被监督单位名称、行政人员信息、使用时间等项目分类存储,并在每项活动结束后的2日内将全过程记录的声像资料交至管理人员严格管理。
防爆记录仪又称记录仪或现场记录仪。集数码摄像、数码照相、对讲送话器功能于一身,能够对过程中进行动态、静态的现场情况数字化记录,便于使用人员在各种环境中使用。
防爆记录仪监督规范工作⼈员⾏为,保障使用⼈员合法权益。
记录仪在正常使⽤过程中对⼈员是否依法按程序、⽂明规范都会即时记录,督促其在⼯作中不能有丝毫懈怠,既规范了工作⼈员活动,更有助于提升工作⼈员的⽔准,尤其是在参与突发事件、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的现场处置中,能够起到⼀名“⽆声督察”的职责。相反,如果在监督活动中,遇到当事⼈的恶意投诉以及事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督查时能够及时予以澄清,维护工作⼈员的合法权益,成为⼀线⼈员的忠诚“战友”。
主营行业:数码相机 |
公司主营:obo防雷器,防爆相机,防爆摄像机,浪涌保护器--> |
主营地区:深圳市南山区龙舟大道龙祥苑B栋C座1701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14-12-25 |
员工人数:小于50 |
经营模式:服务型 |
最近年检时间:2017年 |
登记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电工电气产品、安防器材、防雷产品、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的技术研发及销售;国内贸易。^ |
公司邮编:518055 |
公司电话:0755-230339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