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滘镇代理记账代办
代理记账的定义 《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账:古作“帐”。形声。从贝,长声。从贝,表明与财富有关。本义:账目,关于银钱财物出入的记载。帐:形声。从巾,长声。巾,麻丝织品。本义:篷帐,有顶的篷帐。古时代理记账写作代理记账,或代理记账与代理记账通用。现多写作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是指会计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等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接受立核算单位的委托,代替其办理记账、算账、报账业务的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或者具备资质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专职会计人员,应该由单位自行决定,但建账则是强制性的要求,是否建账的终核定权归行政主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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